当前位置: 首页 > 滚动 > 正文

泸州老窖: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全球新消息

来源 : 证券之星    时间:2023-03-09 17:22:35

     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      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

 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

等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公司《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泸州

老窖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本着实事求是、

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相关文件,基于自身的

独立判断,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
  经核查,我们认为:李勇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,

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。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、

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和公司《章程》的规定。因此,

同意聘任李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刘俊海、陈有安、吕先锫、李国旺

查看原文公告

X 关闭

精心推荐

Copyright ©  2015-2023 京津冀建筑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京ICP备2022022245号-12   联系邮箱:434 922 62 @qq.com